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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菊」為重?!「白雲」為輕!?

文/夏學理

凡稍有歷練的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只需瞥眼即可了然於胸的「集體惡整教師」伎倆,竟在過去幾天,硬是被網民、媒體幫腔操弄成「校園正義」。殊不知,隨著物換星移,「被霸凌者」早就大幅逆轉、師生易位!然固有的「大欺小」刻板印象,卻總是讓實際「個頭」,可能比學生還來得小些的教師,在第一時間裡,因為「教師身份」,以及「為人師表」的倫理枷鎖,而被強抹到百口莫辯。而今,再加上網民、媒體的慣於圍事、嗜血,慘遭集體「誣衊、霸凌」後的教師,面對群起圍攻、訐譙後的「全然無責、一哄而散」,誰會為她療癒創傷?誰又能夠陪伴她,一步步走過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誰又有能力幫她悉數清除,那些在網路上永存的罵聲連連、被「剪輯加工」過的鄙視梗圖、影像,以及不堪入目至極的凌辱字眼?

今日社會的變態,以及網民、媒體的囂張,即在於無人需要對「匿名的公審、私刑的戕害」負責!於是,人性泯滅,禿鷹盤旋,「假正義之名,行謀害之實」的事件層出不窮、愈來愈多!

上(二)月下旬,一句「大菊」為重,引爆了上至行政院長蘇貞昌、台南市長黃偉哲,以及諸多民進黨立委、縣市議員、擬投入參選者,先後齊聲砲轟民眾黨,輪番怒斥民眾黨發話者是在「負面影射」監察院長陳菊。然類似情景轉換至台中,一名連年惡遭學生嘲諷取笑其身形、外貌的女教師,卻就得被迫日日修持「忍辱波羅蜜」。試問:「為人師表」的十字架,到底是對她的救贖?還是殘忍的酷刑!

前司法院大法官孫森焱說得輕:「《民法》有保護肖像權的見解,但似乎沒有承認『錄音、錄影的權利』」!孫森焱保留而沒說的是:「就算你『似乎』有錄影的權利,但你『絕對』沒有上傳公播的權利」!尤其「上傳公播」的動機,是透過偏頗失真的影像,激湧出「匿名公審、私刑戕害」的狂潮,則這個「自以為」的權利,勸請還是放下為宜。

(作者為台師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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