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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新制與民對談 黃瑞華精闢解析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親民司法 與民同行」 – 國民法官新制對話第二場座談,今(23)日在台南市南區區公所舉辦,由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黃瑞華與南區區公所區長蕭琇華共同主持。

秉持著「司法為人民存在」的價值,以及司法係以保障人民在憲法上的權利為終極目標的理念,黃瑞華帶領團隊走出法院,走進鄉里,親自與民眾面對面開講,親自解答民眾對司法改革的各項疑惑,更讓大家瞭解,與自身權益息息相關的「國民法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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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法112年1月1日上路。
(圖/法務部提供)

黃瑞華表示,威權時期的司法,是統治高權的象徵,人民只是司法權行使的程序客體。但隨著政治的改革、開放,20幾年來,司法也努力改革,人民已從程序的客體,漸漸成為程序的主體。不論是被告、被害人,在司法程序的主體地位,已經確立而不可動搖。

這次重要的改革措施「國民法官制度」,甚至讓人民坐上法檯,擔任審判權的行使主體。黃瑞華強調,如此重大變革,一定要向各位鄉親一一、詳實的報告,希冀「大家一起來做真正的法官」。

黃瑞華指出,被選中擔任國民法官是相當珍貴的,其理由有三,一是可以彰顯國民主權理念,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政府不是,此與猶如韭菜的極權獨裁國家國民,政府要割就割、要炸就炸,有極大之差異。

其次,要連3次都被隨機抽中,才能不經過考試,就取得與職業法官相同的權力,直接行使審判權,這是極難得的機會。最後,經過複雜的篩選過程被選任,證明您是可以被期待公平執行審判權力的人,實屬極高的榮譽,若有機會被選中,一定要珍惜這樣的幾會與權利,切勿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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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在法庭上的席位。
(圖/台南高分院提供)

這場座談採「有問必答」的聊天方式與民眾進行對話,對於司法改革的各項疑惑,在場民眾提問相當踴躍,包括111年2月18日公布施行的暫行安置,是否能真正達到防衛社會的預防效果?精障犯以病情為由逃避死刑判決,此與民眾法律情感相違,現行法是否恰當?國民法官參與的案件,在終局評議時,職業法官會不會有影響國民法官獨立判斷的情形,如果會的話,要如何避免?黃瑞華以誠懇的態度,精闢解答,讓民眾更了解國民法官新制,也更清楚司法改革的努力與困境,。

蕭琇華特別邀請南區、中西區及安平區調解委員、里長及行政同仁參加這場座談。蕭琇華感謝黃院長率領台南高分院團隊,為民眾解析國民法官新制、司法改革等議題,讓大家更深入認識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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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司法 與民同行」國民法官新制對話第二場座談。
(圖/記者陳聖璋攝,2022.09.23)

未來,台南高分院將一步一腳印,賡續與雲嘉南各鄉鎮市區公所共同合作推廣,主動與社會對話。有興趣的單位可與本院聯絡,共同推動司法廉潔與透明,提供親民司法與民同行的優質司法服務。請洽詢台南高分院政風室(06)228-3101分機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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