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新聞)【記者陳彥霖/台南報導】109年10月28日,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凶嫌梁育誌強擄性侵並殺害,檢方依強制性交殺人等4罪起訴,並指經鑑定梁育誌有性侵再犯高風險,無教化可能,求處死刑,今(18)日橋頭地方法院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判處梁育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獲知一審判決結果,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長榮女大生案發至今已1年多了,我們希望法治得到彰顯,家屬心靈得到撫慰,社會公平正義得到伸張。
黃偉哲強調,「即便事情已經過一段時間,其實在我心裡很難諒解他、很難原諒他」,現在司法已將他判處死刑,我們尊重!
▲獲知凶嫌一審遭判死刑,黃偉哲仍表示,「很難原諒他」。
(圖/記者陳聖璋攝)
起訴書指出,梁育誌(30歲)家住高雄阿蓮區,因熟悉環境,2020年9月30日曾在台南歸仁區長榮大學附近強擄陳姓女學生未遂;竟變本加厲,上網自學「上吊結」,將麻繩放車上,同年10月28日深夜,又到歸仁區長大路附近,強行擄走鍾姓女大生。
梁育誌以麻繩勒緊鍾姓女大生頸部,拖進一旁的草叢,不顧她大呼「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摀住鍾女口鼻、出手毆打,直到她無法反抗,遂強行性侵得逞。
為免東窗事發,梁育誌竟強拉尚有氣息的鍾女上車,在台南、高雄及國道亂繞,至隔天凌晨3點左右,發現鍾女已無呼吸心跳,停在新化服務區休息,5小時過後再開車離去,直至下午,將鍾女丟棄於高雄阿蓮區大崗山邊坡,期間梁育誌伴屍近12小時。
警方循線找上梁育誌,他一度謊稱「沒見過對方」,經多次詢問才鬆口坦承犯案,並供出棄屍地點。
檢方指出,梁育誌為性侵未遂再犯,且犯後沒有悔意,只在乎自身權益,更曾在遺書提及有債務問題想輕生,卻在輕生前以「做不敢做的事情」為由犯案,經醫院精神鑑定,認定他無心智缺陷等問題,也無矯正教化可能,建請法院對梁育誌求處死刑。
法院審理期間,梁育誌僅坦承性侵,否認有殺人犯意,強調是失手勒斃對方,且主動自首,被害人律師聽聞,再次強烈請求法官處以極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