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依據中央政府公告,自今(1)日起起禁止飼養及輸入比特犬,違者將嚴罰,因而針對已登記列管的170隻比特犬,及現有收容的12隻比特犬,訂定管理與認養專案輔導計畫。縣府呼籲飼主,嚴守相關規範,以免受罰。
縣府表示,截至今(111)年2月底止,已登記列管的比特犬計有170隻,未來家畜疾病防治所將逐隻訪查,其中包括飼養場域是否為開放性環境,是否具潛在風險,及飼主應以鐵籠飼養或加強鍊繩、圍欄等管理方式,預防攻擊事件再發生。
在專案輔導部分。縣府說,為避免比特犬繁殖,或遭棄養遊蕩衍生傷害民眾或動物等公共安全問題,將協助飼主以專線、專人輔導,完成犬隻絕育、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並輔導其飼養管理與強化安全防護等措施,以避免兇猛犬造成危害。
認養專案部分。縣府指出,流浪犬中途之家目前收容12隻比特犬,由於比特犬須獨立關籠飼養,為避免排擠其他犬隻收容量能,將提供民眾認養,認養者需提出「嘉義縣流浪犬中途之家特殊大型犬隻認養申請書」,敘明飼主相關飼養經驗、飼養環境與防護措施等,核可後才同意認養,並須接受後續追蹤,目前已認養7隻,剩餘5隻。
防治所呼籲,公告111年3月1日生效前,已飼養比特犬者,應於修正生效後1年內(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的主管機關(家畜疾病防治所)登記備查,變更時亦同。112年3月1日前仍未辦理寵物登記者,將依違反動保法第36條第3項及第26條規定,裁處5至25萬元,並得依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沒入犬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