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新聞)【記者石振賢/南投報導】 南投縣埔里警察分局鯉潭派出所警員味正于、李享城前天清晨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埔里鎮忠孝路段時,見到一部自小客車停放路中央,員警下車查看,發現車內駕駛竟坐在車內呼呼大睡,車內散發濃濃酒氣味,警方將林姓駕駛叫醒,施予呼氣酒精測試,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41毫升,警方訊後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林姓男子移送南投地檢署法辦。
林姓男子酒後開車返家,疑似黃湯下肚不勝酒力,半路上車輛沒熄火,直接在車內呼呼大睡,恰好員警巡邏經過,即時將該駕駛人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幸好警方即時發現主動攔查,防止可能事故意外發生,不然後果恐不堪設想,警方偵詢時發現,該名駕駛日前亦曾因公共危險罪嫌遭移送法辦,是酒駕累犯,明知酒後駕車是違法行為,卻依然再犯,醉到連自己如何發生酒駕都不清楚。
埔里警分局表示,酒後駕車係屬重大危害交通安全之行為,不僅危害駕駛人自身性命,更讓周遭無辜用路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111年1月24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加重酒駕刑期、提高罰金及累犯公布姓名照片等相關罰則,埔里分局將秉持「酒駕零容忍」執法態度,持續將酒駕列為重點取締項目,提醒駕駛人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呼籲民眾如年節餐敘有飲酒需求,想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以喝酒前不開車或飲酒後以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安全回家,尊重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切勿酒後駕車。
(圖:埔里分局提供)
《觀傳媒》提醒您 酒後不開車,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