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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政府補助農民申購農機收賄 農機協會幹部列被告

【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陳靜慧、陳睿明檢察官昨(7)日上午指揮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嘉義縣調查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分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嘉義等7處執行搜索、查扣證物,並傳喚陳姓嫌疑人等7人到案。對農機協會理事長、總幹事等人藉受農糧署之託經手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及驗收權限,假樂捐名義向農民索取補助款10%賄款,共計收取約新臺幣1億元賄款的相關人員處列被告,並分別以5萬到50萬交保候傳。

嘉義地檢署表示,接獲檢舉有某協會受政府委託協助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申請政府補助案機會,向農民收取賄賂情事,經指派陳靜慧、陳睿明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嘉義縣調查站等組成專案小組縝密蒐證後,7日上午由專案小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到桃園、彰化、嘉義、臺南等7處執行搜索,扣得電腦、帳冊等物,並傳喚陳姓嫌疑人等7人到案。

地檢署指出,經初步調查後發現,農糧署)於108、109年間編列預算,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機械,詎被告陳o卿、葉o衝、顏o明、沈o淯均為縣市協會理事長或總幹事,竟在108、109年藉受農糧署之託經手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及驗收之權限,假樂捐名義向申請大型農機補助的農民索取補助款10%之賄款,並將其中15%朋分予全國聯合會,受害農民均於收受補助款後再以現金或匯款方式繳回10%之補助款予該等協會,再由該等協會將其中15%繳回全國聯合會,共計收取約1億元之賄款,受害農民約近千人。

檢察官訊問查證後,認陳o卿、葉o衝、顏o明、沈o淯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收受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改列被告,但無羈押的必要,所以陳o卿以50萬元交保、葉o衝、顏o明各10萬元交保,沈o淯以5萬元交保,其他人員請回。

農委會108年及109年持續推出農耕機具補助,金額超過10億元,先鼓勵農民加入機耕協會後透過農耕協會向農委會提出申請,部分農耕協會則會向會員收取一成的農機補助稱為「贊助費」,引發部份農民抱怨。農委會曾要求協會退還「不樂之捐」,但經檢調發現多縣市農機協會都涉嫌收受「贊助」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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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涉案協會,查扣電腦及帳冊等相關證物。
(圖/嘉義地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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