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台南學甲區多處工業區土地遭檢舉違法掩埋爐碴,立法委員陳椒華今(30)日再度前往現勘,現場開挖三公尺深,發現不同土層鉻含量高達2、3000ppm,另地下水監測井今天水位為地下1.9公尺,顯示爐碴是泡在地下水裡的,而今天地下水pH值高達12.3的強鹼程度。
陳椒華表示,此案已檢舉2年,台南市環保局迄今未主動開挖,也不認定是否符合再利用規範,環保局表示要向工業局詢問,但檢察官赴現場開挖時,竟未通知工業局,拖到現在仍無法認定,陳椒華痛批,「問題就出在台南市環保局」。
學甲區慈福里里長李新進氣憤地說,立委沒追查,台南市環保局就不會有動作,「台南市環保局非常消極怠惰」,他強調,當時是同時舉發多筆土地,環保局應以行政裁量權儘速辦理。陳椒華指出,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需工業局協助認定,但又不找工業局到現場,「真的無法理解環保局的心態」。
▲現場開挖採樣取得多顆大爐碴。
(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此案檢舉已2年,迄今卻仍在原地打轉」,地方政府環保局及督察大隊這樣辦案,拖了這麼久,幾個在追的案子都是這樣,陳椒華強調,「照這樣下去,台灣土地完蛋了,真的深感痛心」。
現場進行地下水監測井的水位量測、洗井和採樣,同時以挖土機開挖先前檢察官挖過的地點,今天地下水位是1.9公尺,而先前檢察官開挖時,發現挖到地下4公尺才見到原本的土壤,表示這些爐碴是泡在地下水裡的,就算是「再利用產品」,也違反限制使用於地下水1公尺以上的規定,而今天地下水的pH值依然高達12.3為強鹼。
國產署南區分署分署長黃莉莉表示,此地是否掩埋廢棄物,尊重環保單位的認定,後續一定會處理。已設二口監測井,今天進一步開挖取土樣確認是否為廢棄物,將送環檢所檢測。
台南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副研究員林政翰在現場以XRF儀器快速檢測重金屬情況,研判都是不鏽鋼爐石粉,但這次樣態有點不一樣,可能是有用水泥或其他方式加固過,開挖出的土石在1~1.5公尺處的含鉻量超過3000 ppm,遠超過土壤污染監測標準175毫克/公斤,推測為類似台南後壁玉米田發現的爐石粉。
▲工業局已明確表示,學甲爐碴案並非一般鋪面工程。
(圖/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工業局表示,8月11日有邀集工程會和台南市環保局開會,已明確指出學甲爐碴案並非一般鋪面工程,而工業局再利用查核委辦單位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副理蔡維馨則說,該案填埋這麼深,是偏向整地而非鋪面工程,而再利用應要有工程設計,該案在國有地上使用,已是不合法,應依法回復原狀。
現場開挖採樣取得多顆大爐碴,可能是未處理完全,工業局表示直徑超過5公分,就不是合格粒料,不屬合格再利用,陳椒華認為,既然如此,開挖目測即可判定不合格,為何台南市環保局遲不認定不符合再利用?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學甲工業區國有財產署土地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一案,如確認違規使用爐碴再利用產品,後續環保局將要求清理義務人提出清理計畫書進行清理,並請國有財產署依法要求佔用人返還土地並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