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員林市秀妃養生館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卻仍違規營業爆發群聚感染,日前遭彰化縣衛生局裁罰30萬元卻逾期未繳納,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但會館吳姓負責人遲不繳罰金,7月20日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執行,彰化分署查封他市價60萬元的轎車,讓他立即捧著30萬元現金到分署繳清。
▲秀妃養生館今年5月21日遭查獲違法營業,當時政府已下令要求全國八大行業禁止營業,秀妃雖然停業,卻仍允許所屬陸籍按摩女私下外出接客。
(圖/記者陳雅芳攝,2021.08.03.)
秀妃養生館今年5月21日遭查獲違法營業,當時政府已下令要求全國八大行業禁止營業,秀妃雖然停業,卻仍允許所屬陸籍按摩女私下外出接客,在防疫期間進行非必要「人與人的連結」,進而爆發群聚感染,總計店內6名陸女、馬伕母親、新竹男客與吳姓負責人等,共9人陸續染疫,並有58人遭匡列為接觸者隔離,尤以疫情嚴重擴散,彰化縣府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處以最高罰鍰30萬元。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與承辦書記官立即著手調查、展開執行工作,發現設籍雲林縣的吳男在知名傳產公司斗六廠工作,名下有輛2018年豐田Altis轎車,研判該車市價約有60萬元,因此若能前往其上班地點查封車輛,應該極有機會讓本案順利執行徵起欠款。
▲彰化分署行政執行官立即請拖吊業者將車拖吊回彰化分署,準備擇期進行拍賣程序。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8.03.)
彰化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表示,藉由彰化縣政府地方稅務局協助,透過「天眼」電腦車牌辨識儀,掃描車牌影像,由電腦研判是否為分署要調查的車輛,確認確實是吳男名下愛車。
7月29日執行人員得知吳男當日已出勤、到公司上班後,即會同縣府人員出發前往吳男公司,調查該車下落,迅速查到車輛所在位置後,連絡警方到場進行查封程序,同時通知吳男。
▲吳男得知車子被查封,立即出面請求暫緩執行,強調自己已向彰化縣政府提出陳情和行政訴願。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8.03.)
吳男得知車子被查封,立即出面請求暫緩執行,強調自己已向彰化縣政府提出陳情和行政訴願,以自己先前也確診染疫住院治療中為由,希望延期繳納罰鍰;但執行人員表示,陳情無法停止執行程序,立即由拖吊業者將車拖吊回彰化分署,準備擇期進行拍賣程序。
▲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鎖定秀妃吳姓負責人的愛車後查封拖吊,業者乖乖捧著現金繳清。
(圖/記者陳雅芳翻攝,2021.08.03.)
胡天賜說,吳男當天不斷透過電話聯繫,了解除非繳清罰鍰,否則無法拿回汽車,隔天7月30日一早就親自帶了30萬元現金,和4000元執行必要費用(含拖吊費)到分署繳清,全案在收案10天內,就成功徵起30萬元全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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