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廣平/台北報導】監察院今(21)日指出,台南市安平工業區廠房自民國67年完工、69年出售,至今逾40年仍閒置未能活化,89年監院通過糾正經濟部工業局,但迄今20多年仍未改善,監院再度提出糾正經濟部工業局及台南市政府,對行政院未積極督導「亦認有欠妥」。
調查監委林國明、王麗珍指出,台南安平工業區標準廠房為經濟部工業局,於67年籌劃以安平工業區內未出售之土地興建,由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籌措資金開發,共興建72戶,於69年9月公告出售至79年間,僅出售17戶。逾3/4未售出而閒置。
經濟部工業局82年9月召開會議,決議將該廠房基地所有權登記為台南市政府管有,並於83年將廠房建物登記為中華工程公司所有,然而此舉導致該廠房建物及基地之所有權人不同,造成出售作業之困擾,滯銷問題更為嚴重。
監委林國明、王麗珍指出,安平標準廠房置問題,監院於89年提案糾正經濟部工業局後,該局及管有該廠房基地之台南市政府雖曾提出相關解決措施,惟嗣後卻因中華工程要求結算開發成本所涉開發主體認定事宜,該局與該府間相互推諉始終未能解決。
因上述問題,安平工業區標準廠房完工逾40餘年,欠缺管理維護,多數老舊不乏鋼筋外露致安全疑慮,迄今難以活化,核有怠失。此外,經濟部工業局對於是否償還中華工程土地取得成本,迄未能明確釐清,影響對於該廠房閒置問題之處理,亦有未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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