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在今年5月14日起到10月31日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有效期間主動延長到年底(12月31日),同時為保障身障者的權益,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的身障者所使用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也同步主動續免到12月31日。
政府為使身障者可以安心在家防疫,不用擔心没有及時辦理身心障礙證明的效期而中斷牌照免稅的優惠或其他相關權益。對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在今(110)年5月14日起到10月31日屆滿,且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有效期間將主動延長到12月31日,同時為保障身障者的權益,對其所使用車輛的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也同步主動續免到12月31日。
嘉義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輛若持有上開效期屆滿,但未註記延期的身心障礙證明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財稅局局會逕洽主管機關進行身障者資格確認,保障身障者權益。如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撥打財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4、726、721、734,財稅局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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