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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宣導民眾不甩 警開罰未戴口罩者

【記者吳東林/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林宗緯及蔡佳汶至轄區中央廣場內稽查民眾戴口罩情形,發現陳姓民眾未戴口罩與朋友聊天,於是上前關心勸導,於第二次經過該地時,發現陳姓民眾經勸導不聽仍未戴口罩,告知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禁止室內五人以上、室外十人以上家庭和社交聚會,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警方即刻現場經蒐證並填寫稽查紀錄表移送嘉義市衛生局依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疫情升溫,已達警戒第三級,民眾應減少非必要的外出活動,出門務必戴好口罩,並且勤洗手與消毒,以及落實實名制等相關規定。若發現相關違規情事,警方將當場蒐證移請主管機關裁罰。警察於疫情期間亦將持續針對違反規定者強加取締以防堵防疫破口,打造嘉義市成為「全齡共享 世代宜居」,「世世代代好徛起、大大小小隴佮意的安全健康幸福城市」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關心您。

《觀傳媒》提醒您: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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