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新聞】宜蘭縣日前出現一起新冠肺炎群聚感染確診案例,網路上各種訊息瘋傳,特別是有關確診者足跡的訊息,民眾未經證實任意轉傳,造成人人惶惶。為遏止這種現象,檢調迅速偵辦一起加工轉傳案1202疫調足跡的不實訊息,轉傳民眾被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嫌偵辦。
這起案子是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日前網路巡邏時,發現礁溪鄉楊姓民眾,於5月11日下午,使用手機下載來路不明之新冠肺炎確定病例案1202疫調足跡資訊,再加工編輯標題名稱為「來來來到宜蘭的足跡」之不實訊息後,上傳至其網路社群平台IG帳號之限時動態網頁,供網路社群大眾瀏覽,經宜蘭調查站約詢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今(13)日傳喚被告到案,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不實訊息罪嫌,在考量其坦承犯行表示悔悟,並已主動下架不實訊息同時在IG動態網頁發文澄清錯誤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命其向公庫繳納新臺幣1萬元之緩起訴處分金,並接受法治教育1場次。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109年2月27日起正式施行,散播疫情謠言或不實訊息,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民眾雖要注意新冠肺炎防疫安全,但切莫隨意散播不實消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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