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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民代之子涉嫌經營賣淫集團大賺皮肉錢 100萬元交保

彰化檢警昨(26)日兵分多路搜索,破獲橫跨台中、彰化、南投的賣淫集團,彰化地檢署將27歲的葉姓負責人等3人主嫌聲請羈押,彰化法院召開羈押庭,經過一日審問,認定葉男為該賣淫集團主要出資者與經營者,今(27)日晚6點以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案件,裁定葉男、黃男交保100萬元,另位黃男交保50萬元,3人並均限制住居。

彰化檢方表示,該賣淫集團橫跨中彰地區,以透過社群網站媒介交易而謀取利益,經查發現,葉男為該集團創辦人之一,也是主要出資者,與另2名黃男主嫌獲利最多,因此罪嫌重大,獲利多少目前還在清查,另外有多少被害女子推入火坑,還待進一步詳查。

彰檢約談約40人到案,該集團主要成員葉姓男子為民進黨籍彰化地方民代之子,涉犯媒介女子賣淫,據了解,該賣淫集團成立後設置會員制,讓客人「消費」後,在網站上對賣淫女子評分、按讚,因此不少人「吃好逗相報」,會員也迅速擴張,而葉男等人見獲利驚人,也擴大服務範圍,因此還跨越大肚溪,設應召點服務到台中。

彰檢依涉及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向彰化地院聲請將27歲葉男等3名主嫌羈押禁見,27日下午開聲押庭,法官裁定葉男與黃男100萬元交保、另名主嫌黃男則5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住居。

由於葉姓主嫌為中部民進黨籍民代之子,檢警偵辦此案十分低調,避免打草驚蛇,檢警兵分多路至台中市、彰化縣彰化市、秀水鄉、員林市和溪湖鎮等地搜索機房、應召站營業場所,帶回葉男等3名主嫌、4名集團幹部,還有賣淫女子、買春客等30多人。

檢方訊後諭知4名幹部交保候傳,將3名主嫌依違反人口販運、妨害風化罪嫌聲押禁見,但羈押庭後彰化地院裁定3人以50萬至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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