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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鐵陳家原屋保留? 南市府推責鐵道局

109年8月12日,陳椒華舉辦公聽會,台南市政府代表說,「南市府會與鐵道局協調南鐵陳家原屋保留」,而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也要求,人權公約簽署國不得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行任何迫遷,因此,陳椒華行文請南市府遵循承諾,並要求交通部鐵道局與南市府,不得在新冠肺炎期間,對包含陳家的各南鐵居民進行迫遷。

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於2020年4月28日提出,要求人權公約簽署國不得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行任何迫遷,陳椒華也要求交通部鐵道局與南市府,不得在新冠肺炎期間,對包含陳家的各南鐵居民進行迫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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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陳椒華行文給南市府、交通部、鐵道局。
(圖/記者陳順豐翻攝)

陳椒華於109年8月17日行文南市府,指我國已於2009年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人權公約);聯合國相關人權規章已具備國內法之效力。

陳椒華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關於「迫遷」的一般性原則指出,政府對人民進行迫遷,至少須包含以下三要件,迫遷前政府須與人民進行「誠摯協商」;其二,人民遭迫遷後之經濟狀況不得劣於迫遷前;其三,人民遭迫遷後之生活狀況不得劣於迫遷前。

陳椒華說,2017年「兩公約第二次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中,已明白指出「南鐵東移案」違反兩公約,應立即停止迫遷執行。陳椒華強調,本案近日遭迫遷強拆狀況,業已通知聯合國人權與對外國家形象,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表示將緊急處理。為維台灣人權與對外國家形象,請鐵道局與南市府針對南鐵陳家,提出合乎人權公約的迫遷計畫。

此外,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於2020年4月28日提出,要求人權公約簽署國不得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行任何迫遷;陳椒華建請鐵道局與南市府不得在新冠肺炎期間,對包含陳家的各南鐵居民進行迫遷。

109年8月12日於陳椒華舉辦之「土地迫遷者心聲立法院公聽會」中,台南市政府出席代表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胡純英,她表示,「南市府會與鐵道局協調南鐵陳家原屋保留、各單位長官形成共識後將與居民討論」,陳椒華請南市府遵循承諾,主動與交通部鐵道局協調,產生「南鐵陳家原屋保留」方案,並儘速通知陳家。

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處處長黃鳳岡表示,會依相關法令處理,原工程其它工程部分正努力進行中,針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都很謹慎因應;至於「陳家原屋保留」,黃鳳岡指出,與南市府持續溝通,「不會不同調」。

台南市地政局回應,陳椒華立委會議記錄中,有關南鐵陳家原屋保留方案,因當天會議鐵道局並無與會,市府已將此資訊轉知鐵道局,且南鐵案需地機關為鐵道局,仍應由鐵道局跟陳家協商。

南市府的回應根本避重就輕,鐵道局更慘被南市府打臉,完全是「不同調」,果然被擋拆人士料中,南市府寡言輕諾、推諉卸責,專搞兩面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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