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邀集全國數十個自救會,今(12)日召開公聽會,要求政府,土地徵收案應當召開聽證會以維護程序公正與公開之原則,針對不必要的開發案徵收,請政府協調解決。南鐵拒拆遷戶陳致曉指出,南市府表示會與鐵道局協調陳家原屋保留、各單位長官形成共識後將與居民討論,他「拭目以待」。
今天台南市政府出席代表為地政局地用科科長胡純英,陳致曉說,胡科長在「土地掠奪案公聽會」中表示,「南市府會與鐵道局協調南鐵陳家原屋保留、各單位長官形成共識後將與居民討論」,對此,陳致曉強調,「我拭目以待、嚴密要求兌現承諾」。
▲陳致曉家。
(圖/記者陳順豐翻攝)
南鐵反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的訴求為,反對鐵路東移、撤除強拆令、誠摯協商、原屋保留、召開行政聽證。
陳致曉指出,台灣土地掠奪案件之侵害人權,除在個別案件的計畫內容違反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審議程序缺乏行政聽證而致虛偽外,強拆迫遷過程,總是藉由強拆令、大批警力,與怪手脅迫居民同意亦明顯違反民法第92條。
陳致曉強調,整個迫遷過程缺乏官民平等對話與協商,嚴重踐踏居民人格與尊嚴。
針對陳致曉的訴求,台南市政府回應,其訴求原屋保留議題為需地機關鐵道局權責,本府將轉鐵道局知悉。據今日會議的會議通知單,並未邀請鐵道局出席,南市府會將陳致曉這個意見轉達給鐵道局參考。
▲警方與擋拆人士僵持不下。
(圖/記者陳順豐翻攝)
陳椒華表示,數十個自救會所面臨的土地徵收爭議不同,請政府單位了解並協助解決爭議,除針對《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中,特定農業區應舉辦聽證會外,陳椒華將提出全部土地徵收皆應舉辦聽證會,也進一步推動一般徵收及區段徵收違反人權處,應修法廢除;至於行政程序法未明確規定應實施聽證部分,亦應修法改進。
《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針對應召開聽證會之限制,僅有針對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產生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對於他種土地如都市土地、非都市土地內,非特定農業區之劃定使用分區的徵收案,並無法律明文明確載明,若土地徵收產生爭議時,乃應當舉行聽證會之強制力。
陳椒華表示,過往全台各縣市包含都市計畫、都市更新、土地徵收、市地重劃等案件,無論是強徵土地或者強拆民宅,皆影響人民生計與生活重大改變,土地徵收條例更應審慎針對各為徵收案件的公益性、必要性及是否適當與合理,以及最後手段原則詳訂,皆應召開聽證程序之規定。
▲南鐵反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訴求,反對鐵路東移、撤除強拆令、誠摯協商、原屋保留、召開行政聽證。
(圖/記者陳順豐翻攝)
台南鐵路地下化工程原排定109年7月23日清晨拆除陳致曉家;單前一天下午,聲援擋拆人士陸續至陳家集結,上午6時許,準備執行強拆,但擋拆人士堅守現場,警方與擋拆人士僵持不下,鐵道局為避免衝突擴大,強拆行動緊急喊卡。
鐵道局中工處主任工程司吳志仁當場宣布強拆作業暫緩,吳志仁指出,陳致曉拒絕與鐵道局溝通,基於考量現場民眾人身安全,減少衝突及社會成本,因此,強拆行動暫緩;拒拆戶已有4戶簽下切結,將於8、9月自行拆除、點交遷離,目前只剩陳致曉家1戶待拆,鐵道局中工處將在近日與台南市政府協調,擇期再執行強拆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