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腕執法貫徹公權力 新北連斷6違規視聽歌唱業水電

(觀傳媒大台北新聞)【記者蔡宇辰/新北報導】違規在住宅區經營的視聽歌唱業,常有民眾檢舉客人滋事、大聲喧嘩、禁菸場所吸菸、深夜歌聲噪音擾人等問題,隨著疫情趨緩,違規經營的視聽歌唱業也逐漸現蹤,新北公安小組23日晚間前往隱身在中和某處住宅區的違規視聽歌唱業,並執行斷水斷電處分,這已是新北市府城鄉發展局去年5月主動修法後,進行第6處強制斷水電,以維護住宅地區安寧。

新北市針對違規視聽歌唱業,依據《都市計畫法》79條第1項規定、《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都市計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進行斷水電,去年5月新北城鄉局修訂裁罰基準,不僅可對違規人連續處罰,若屋主接連遭罰2次仍不善盡合法使用之管理義務,就可強制斷水電。

城鄉局表示,這處位於中和某處住宅區的集合式住宅大樓,因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許多住戶不堪其擾,因已持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歷年裁罰金額累計超過84萬元,新北公安小組23日晚間除依照相關規定處以罰緩,並將違規經營的場所,執行斷水及斷電處分。

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視聽歌唱雖為一種娛樂、休閒方式,但應當注意場合,應於合法的分區經營,避免影響他人休息或工作;即便取得相關商業登記,仍需注意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黃國峰指出,住宅區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凡經查獲違規情節重大者,一定會立即採取必要強制作為,除違規業者之外,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也應善盡維護管理其合法使用的法律義務,共同維護都市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