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鐵地下化出土遺構審議不當? 陳椒華:應以考古專業審認

(觀傳媒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南鐵地下化工程至今已挖到19處遺構,包括2000年前的「聖功女中遺址」、清朝大北門城垣遺跡、人骨、糖間遺構及日治時期全台僅存轉車臺、台南車站舊排水設施等,堪稱台南重大文資發現。然而,在南鐵地下化開發時程壓力之下,珍貴文資恐遭粗糙處置、破壞切割,甚至遺失變賣等,立法委員陳椒華13日安排交通委員會進行考察,邀請文史專家共同參與,檢視部分挖掘現場、遺構移置情形,以及相關審議計畫資料。

陳椒華發現,台南市政府目前皆依古蹟歷史建築委員會審議地下遺構,與考古遺址專業有所落差,將再召開協調會釐清19處遺構文資審認問題,並建議交通部與文化部督導鐵道局與台南市政府,將挖到疑似遺構及後續文資審議處置資訊即時公開,接受大眾檢視,避免政府球員兼裁判,持續輾壓重要歷史資產。

▲南鐵地下化工程發現遺構位置。
(圖/鐵道局提供)

陳椒華表示,以今日考察的日治時期機關庫為例,台南市政府在去(111)年4月19日文資專案小組會勘,決議其有文資價值應予「列冊追蹤」,卻同時又以「施工可行性」來決定將之切割移置,實為政府工程凌駕文資惡例。

陳椒華強調,遺構列冊後,鐵道局應依文資法第57條先完成審議確認其文資身分後,再行後續處置,而非文資身分未明前即倉促移置。而台南市政府以古蹟歷史建築委員會來審議地下遺構,陳椒華認為十分不妥,建議文化部應督導台南市政府,重新以考古遺址委員會來審認19處遺構文資價值,才符合文資專業分類審議的制度。

陳椒華建議,發現遺構及後續文資審認過程資料都應及時公開接受檢視,並開放民間專家學者列席相關現勘審議,讓人民有機會監督政府,才能相信政府真的做到南鐵開發能與文資並重,相輔相成。

暗坑文化工作室吳柏瑋說,本案19處發掘之文資均應以文資法第57條「考古遺址」方式處理,法條明確規範程序完備前不准動工,但台南市政府文化局知法犯法,在程序未完備的前提下就放任破壞文化現場,以至於出現不可逆的文化破壞,這是十分可惡的行為,吳柏瑋強調,文化局應依法行政,後續及正在進行之清查、移動、切割都應暫緩,待程序完備後再進行。


▲南鐵地下化工程陸續發現遺構。
(圖/記者陳聖璋攝,2023.03.13)

東門巴克禮歷史教育推廣協會總幹事李新元表示,在目前工程已經進行的情況下,應當要對未來如何讓這些文化資產,能具備展示教育的功能,提出具體規劃,希望未來政府能夠更加積極關注相關的活化與歷史還原工作。另一方面,鐵路沿線其實相當鄰近清代至日治初期長老教會活動區域,包含車站北側墓葬可能與三分子墓園有所關連,新樓醫院旁糖間也可能與長老教會醫療宣教歷史有相關,建議要再做更進一步之調查。

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處長林喬彬表示,台南鐵路地下化發現19處遺跡和現象,由考古團隊調查清整後,經建築、歷史、結構、考古等不同領域委員進行專業判斷並作成列冊追蹤與否之決定,依據發現遺跡現象性質,分別適用文資法第33條及第57條不同規定,19處皆已完成列冊追蹤審查,針對列冊追蹤標的後續處理,也經文化資產審議會決議,於法有據。


▲已發現的19處遺構。
(圖/鐵道局提供)

林喬彬強調,不列冊追蹤只是代表委員經專業審查判斷「未達」文化資產指定登錄基準,雖然文資法並未規定不列冊追蹤須有相應之作為,但文資處及審查委員仍然審慎以對,並「從嚴」要求工程單位配合辦理,即便是不被列冊追蹤的標的,同樣要求必須以考古學的方法詳實測繪記錄、周邊出土之遺物也需造冊保管並點交予文資處,以詳實記錄下這座城市的歷史紋理。「絕無草率或違法情事,更是以最嚴謹與專業的態度,從嚴審查」。

世界上許多遺跡都是在重大工程建設中發現出土,無論是否被列冊,都不是結束,後續的再活化教育展示規劃才是開始。審議會也要求未來綠廊道應將工程發見之遺跡,納入通盤規劃進行適當設計,將城市歷史的時間軸與文化紋理融入當代城市的地景,新舊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