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請友接送逃逸 法官裁定羈押

(台南新聞)【記者陳聖璋/台南報導】10月1日凌晨,陳姓男子酒後駕車,在台南市安南區本原街撞到劉姓男子後肇事逃逸,陳男棄車並請施姓女性友人將他接走,劉男傷重不治身亡。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許嘉龍指出,初步相驗結果,劉姓死者頭部受創、胸腹部骨折,創傷性休克死亡。

案發後不到4小時,警方緝獲涉嫌肇事逃逸的陳嫌(60歲),訊問後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等罪,將陳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方向法院聲押,昨(1)日晚間台南地院法官裁定羈押,不禁見。


▲陳嫌駕駛之肇事車輛,前擋風玻璃大面積碎裂。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10月1日凌晨1時14分許,南市警第三分局安中派出所接獲110報案,安南區本原街一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到場發現,1名男子傷勢嚴重,救護人員緊急將傷者送往安南醫院,傷者於2時20分不治身亡。

警方發現肇事車輛及駕駛皆不在現場,立刻擴大搜索肇事駕駛及車輛,凌晨1時49分,警方在安南區黃昏市場尋獲肇事車輛,擋風玻璃明顯破裂,惟駕駛不見蹤影。

進一步追查,發現有人到場接應陳男離開,警方利用車輛辨識系統,於凌晨3時35分在安南區生態街緝獲陳嫌,以及駕車接送之施嫌,陳嫌酒測值達0.16mg/L,全案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及肇事逃逸等罪移送南檢偵辦,施女部分依藏匿人犯罪嫌偵辦。


▲陳嫌酒駕肇事逃逸,法官裁定羈押不禁見。
(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陳嫌供稱,駕駛自小貨車返家途中,在車上飲用1罐啤酒,半路上與徒步走在路旁的死者劉男(67歲)發生車禍,陳嫌未下車查看,逕自逃離現場,將肇事車輛遺棄至1公里遠的黃昏市場,並請施女(54歲)開車將其接送離開。

警方表示,「酒後勿開車」已宣導多時,仍有少數民眾心存僥倖,已請交通局將肇事逃逸的陳嫌,列入台南市重大酒駕嫌犯公布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