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斑魚採樣藥檢出爐無檢出禁藥 消基會:兩岸應共同打擊不法保護消費者

(台北新聞)【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針對中國大陸6月10日宣布暫緩石斑魚進口事件,中華民國消基者文教基金會為追求真相,自行採樣檢測禁藥反應,6、7月在台北、新北、高雄及屏東等石斑魚銷售市場與養殖產地業者採樣12件,每百公克單價介於46~180元之間。消基會今(19)日宣布,經測試7種四環黴素類抗生素(定量極限為0.005 ppm)與孔雀石綠及其代謝物,(定量極限為0.5 ppb(10億分之1)),均未檢出,消弭消費者的食安疑慮。不過,消基會指出,石斑魚事件發生後,政府當時的即時回應說法及因應,值得省思與改進,包括業者借牌(洗魚或借單洗魚)現象、搬運船在運送過程有無違規使用禁藥、畜產會球員兼裁判檢測公信力不足等問題。

消基會特別強調,經調查發現,兩岸政府的溝通並不順暢,事後似乎並未務實面對,流於以泛政治化與情緒化語言及態度慣常回應,懷疑相關部會首長以挑起「兩岸敵意螺旋」(罵阿共仔)的回應,除了僅是「一逞口舌之快」的情緒性語言外,是否是藉此移轉焦點,避重就輕,掩飾對於石斑魚產銷制度管理不力的真相。

消基會公布4大問題後,今日果然引來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不假辭色,又「一逞口舌之快」,立馬批評消基會的直白說法,「讓我感受不到他是中華民國的消基會,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消基會」,對於消基會認證石斑魚採樣無禁藥檢出的正面性結果並不領情,反而倒打一耙,片面認證消基會為中國大陸的「附隨組織」,令人啼笑皆非。

消基會指出,石斑魚遭禁事件發生後3天,漁業署立即公布畜產會採樣檢測供貨給2艘搬運船、發生使用禁藥爭議的11家台灣地區養殖場魚體檢驗結果,全部均合格,並未查有違法使用藥物。漁業署並就所有受檢魚體均未檢出有違法使用藥物情形為由,對於對岸海關單位禁止輸入理由,提出質疑。

負責檢驗單位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是由農委會依據畜牧法第25條及民法規定輔導設立,外界質疑由農委會屬轄的畜產會執行檢測,不無球員兼裁判的嫌疑,質疑其檢驗結果的公正性。因而,消費大眾對於台灣地區所養殖的各種石斑魚,到底是否使用禁藥而含有危害消費者食安的成分,並未因為畜產會公布檢測結果而平息。

6月14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透過媒體怒斥大陸片面做法違反國際規範,宣稱政府將再向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提出申訴;7月14日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再度提出「少吃鮭魚救石斑」;7月21日又傳出教育部擬祭出6億元,讓石斑魚進入學校營養午餐,供應學童食用。

消基會表示,事件發生後,不見主管機關農委會理性討論台灣石斑魚違規驗出使用禁藥的毒害事件的對應之道,積極調查事實的真相未來如何杜絕類似事件發生,或與大陸積極交涉,以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反而只出現流於情緒化的反應或出現「逢中必反」的過激反應。持續觀察至今,一直沒有等到政府主管機關,就台灣養殖的石斑魚,到底有無禁藥問題,問題的發生出現在那一個環節上,未來如何改進石斑魚的產銷管理制度,提出進一步說明。

消基會認為,類此食安事件,最好的解決方式便是事件一發生之初,便應邀請具有公信力的民間第三方部門的單位參與並協助採檢,啟動「第三方公正採樣與檢驗」機制,以此模式管控「危機」,以昭公信。42年以來,消基會長期獨立辦理食安檢測,向來受到消費者信賴,未來如果機會得以受邀以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身分,參與政府的食安調查作業,相信「政府檢測公信力不足」的現象,可以避免。

消基會並指出,儘管兩岸關係不佳,但兩岸的經貿往來卻依舊熱絡。1月15日的大陸海關總署統計顯示,去年台灣對大陸(不含香港)出口總額近達2,500億美元,台灣地區對大陸的輸出,享有高達1,700億美元以上貿易順差,達到約1,716億美元,創出歷史新高。兩岸貿易的高度依存關係,可見一斑。

消基會期盼兩岸摒棄成見與敵意,聯手共同打擊不法,共同營造兩岸消費者安全與安心消費環境。對岸的消費者始終熱愛台灣出產的美味石斑魚,食安與消費者安全議題,更值得兩岸政府共同關心。未來兩岸主管機關應共同合作,不應坐視產銷業者違規施用禁藥,視而不見或流於意氣之爭,任令事態停滯無解,最終傷害台灣的養殖業者以及消費者的市場。(照片由消基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