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電動自行車就要罰 嘉縣府積極向移工宣導新規
(嘉義新聞)【記者 惲 朋 /嘉義報導】電動自行車幾乎已經成為國人短程,及外籍移工主要代步交通工具,外籍移工甚至會組團進行大幅改裝,為有效管理電動自行車,政府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法,未來電動自行車將納管,並需領牌才能上路。嘉義縣政府即起透過社群網站等向雇主及移工進行法令宣導,以免違法受罰。
縣府表示,近期修正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已將電動自行車納管,實施日期將由行政院定之,未來需合格掛牌的電動自行車才可以騎乘上路,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將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移交保管;未經審驗的不合格車輛,即電動自行車沒有黏貼紅色閃電標章,不能領取牌照,騎乘不合格車輛上路,經查獲將直接沒入。
縣府呼籲,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切勿改裝車輛,以免受罰。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如為讓車速更快,擅自改裝變速裝置,將罰1800元至5400元,合格車改變一般裝置,如改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等,也會處最高1200元罰鍰。
縣府勞青處長陳奕翰強調,雇主及仲介公司協助向移工宣導,應購買及騎乘審驗合格車輛,檢查是否有紅色閃電圖示的合格標章;騎乘電動自行車時,應配戴安全帽及禮讓行人,不可超速、不可載人、不可酒駕。勞青處將透過社群網站、通訊軟體及跑馬燈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更多資訊可上勞動部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 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pre-index )查詢或電洽1955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