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未實名登記遭裁罰拒繳 執行署查扣機車

【記者陳彥霖 / 台南報導】台南後壁區1名陳姓男子未實名登記,增加疫調的難度,遭裁罰新台幣6千元拒繳,陳男機車今(15)日遭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扣。

陳男今(110)年5月間遭查獲,在台中市某視聽歌唱消費,但未確實實名登記,增加疫情調查的難度,被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新台幣6千元罰鍰,逾期不履行,案經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主任行政執行官張哲榮表示,8月23日接獲台中市政府法制局移送案件後,隨即清查陳男名下財產,今天執行人員至陳男住處現場執行時,恰巧發現陳男的三陽摩托車停放在門口,立即查扣,並拖吊回分署保管。

張哲榮呼籲,民眾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台南分署與台南市衛生局保持密切聯繫,對於居家隔離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之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以共同維護國民健康。

張哲榮提醒,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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