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如虎口雲林1年5百多件事故 改善無號誌路口安全刻不容緩

【記者蘇峰毅/雲林報導】雲林縣眾多穿梭於鄉村的產業道路,使用人多為年長者農民、機車代步者為多,全縣近3年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分別為108年517件、109年537件、110年7月底止237件。縣長張麗善指示,推動「路口停讓」觀念刻不容緩,加強改善路口交通安全環境,期望能協助用路人建立穿越路口正確『停、讓』觀念,使車輛、行人順暢通過路口,確保其生命及財產安全。


▲未來將針對無號誌路口,劃設(停)等讓標線及警告標誌。
(圖/記者蘇峰毅攝)

為落實交通安全問題改善、降低交通傷亡事故,縣議員林文彬曾於議會總質詢時,關心雲林縣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防制作為;雲林縣警察局於8月17日由局長朱宗泰主持召開「本縣轄內非號誌路口事故防制改善」會議,邀集道路主管機關縣府工務處、公路總局斗南工務段、水上工務段、20個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在該局2樓簡報室共商解決方案。

雲林縣警察局指出,為有效推動本縣「無號誌路口」「停、讓」觀念,減少路口交通事故,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會中決議擇定斗六市、斗南鎮及虎尾鎮等3鄉鎮,列為初期改善示範區域,由縣警察局轄區分局提供易肇事無號誌路口共30處,邀集相關單位辦理會勘,再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58條、59條設置「停」、「讓」標誌、標線等交通安全設施,以有效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及秩序。


▲縣警局邀集縣府工務處、斗南工務段、水上工務段、20個鄉鎮市公所等單位,共商解決方案。
(圖/記者蘇峰毅攝)

局長朱宗泰指出,在世界各先進國家中,尊重與禮讓是一種美德及習慣,本縣藉由辦理「速度管理、路口停讓」等交通工程改善措施,期能推行駕駛人「行車有禮,禮讓行人」及行經無號誌路口均需「停、讓」的好觀念,以確保用路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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