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奇美醫護理師誆投資百貨禮券吸金5億多 一審重判11年4月

【記者陳聖璋 / 台南報導】前護理師謝淑美遭控利用投資新光三越禮券等方式,佯稱可於投資10天至60天即可獲得投資金額3至25%不等紅利,吸金達5億2千餘萬元,台南地方法院16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決謝女吸金集團等6人有罪,謝女共被重判11年4月,其餘3年2月不等;另有2人罪證不足獲判無罪。

謝淑美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千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並追徵犯罪所得3億6483萬元;張嘉哲、王寶琴、許碩修、郭修誌、陳金會等人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不等;張國賓、林可恩2人無罪。

判決書指出,謝淑美曾任職柳營奇美醫院護理師,其夫張嘉哲及在群創光電擔任副理的友人王寶琴等6人,自2015年10月起,由謝女向同事及親友佯稱,與新光三越高層熟稔,能透過特殊管道,可以面額75折至85折不等價格購得禮券,隔年,王女等人對外陸續集資向謝女購買禮券投資獲利。

謝女實以一般市價即面額98折向新光三越購得禮券,此高價購入低價賣出禮券方式造成龐大資金缺口,無力再交付新光三越禮券給出資購買人,共詐得642萬多元。

謝女無力再支付高額之投資報酬及償還本金,為填補資金缺口並從中牟利,再與王女等人利用櫃位券投資手法,自2016年間起至2018年4月中旬止,自行或經由王女等人,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所獲取財物,或財產上利益累計達5億2千多萬元;當謝女被發現不法吸金後,陸續返還眾多被害人之款項,合計為1億5千多萬元,迄未償還投資本金餘額則為3億6千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