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洪玉鳳詐領千萬助理費 二審改判1年10月

台南市國民黨籍議員洪玉鳳及其夫郭勝煌,涉嫌以人頭擔任助理或以少報多,向台南市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1134萬多元,一審兩人均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均褫奪公權5年,檢方、洪玉鳳及其夫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15)日改判,兩人各處有期徒刑1年10月,均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

相當巧合的,今天是洪玉鳳72歲的生日,對二審判決結果她說,「有看法有用嗎?受苦難的人沒有看法」,洪玉鳳強調,這件事對她個人而言很重要,但對社會大眾來說不重要,她請媒體去關心比較重要的事。至於是否上訴,洪玉鳳則表示,「再說再研究」。

一審合議庭指出,被告洪玉鳳為台南市議員、被告郭勝煌為議員配偶,並管理議員服務處運作,本應自律為選民榜樣,並體會國家補助議員公費助理的目的,竟不實申報公費助理補助款,所為非是,但考量因一時失慮觸犯刑典,經通知到案即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良好,考量兩人年紀,經此教訓後當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

據悉,洪玉鳳從台南縣市合併升格前迄今,已連任7屆市議員,是台南市議會最資深的議員之一。她從2000年12月25日起,任改制直轄市後3屆市議員時,郭勝煌擔任她的服務處主任,負責統籌服務處內包括人員薪資發放、帳務紀錄及公費助理聘用、停聘的申報等事務。

洪玉鳳與郭勝煌向6名知情人頭與1位不知情的徐姓人頭,借用個人名義與銀行帳戶,由郭勝煌製作不實聘書、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與人頭助理帳戶存摺等資料,向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