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市民通行權 彰市長林世賢帶隊拆私設圍籬路障

彰化市大埔路270巷接英士路段,交通頻繁,約一星期前地主於巷道兩端搭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該路段雖為私人土地,但已在10多年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為供公眾通行既成巷道,彰化市公所經公告地主限期自行移除未果,市長林世賢今(15)日帶隊執行拆除,強調展現公權力,要還給市民通行權益及安全,地主雖至現場表達不滿,但並未有激烈抗爭行為,拆除過程理性平和。

對於出入的道路遭封,居住在附近的侯姓民眾指出,這條路已行走數十年,如今地主設圍籬路障,造成了交通上極大的不方便。林世賢則指出,地主勢必會再提告,這是地主的權利,但公所一定會維護市民的行車安全。

▲彰化市長林世賢今(15)日帶隊拆除彰化市大埔路270巷私設圍籬路障,展現公權力,。
(圖/記者葉靜美攝,2021.01.15)

大埔路270巷-延平段1136之4地號的土地,由於是都市計劃外,並未列入都市計劃道路徵收的範圍,但多年來一直是大埔路鄰近大埔排水溝,民眾車輛通行頻繁的巷道,公所亦舖設柏油讓路面平整,以利來往車輛的通行與安全,地主卻於日前私設圍籬路障,公所公告地主於11日前自行移除路障,但地主逾期未處理,因而有今日的拆除行動。

  

▲市長座車率先駛過拆除圍籬路障後道路。
(圖/記者葉靜美攝,2021.01.15)

該路段在10多年前,曾因巷道柏油路面遭破壞而引發法律訴訟,最後經最高法院判決認定,該巷道是屬於「具有公用地役關係」的公眾通行既成巷道。地主最近卻在長30公尺、寬6公尺的巷道兩端,搭起圍籬並放置紐澤西護欄路障,嚴重影響通行;市公所工務課曾勸導拆除未果,後依行政程序於1月7日公告限期於1月11日前自行拆除,但地主未理會。

▲市公所拆掉圍籬、移除紐澤西護欄路障,保障市民通行權益。
(圖/記者葉靜美攝,2021.01.15)

為展現公權力,今日由林世賢帶隊進行強制拆掉圍籬,並移除紐澤西護欄路障,現場警方亦派員維護秩序,拆除過程順利。林世賢強調,市公所為道路維護管理機關,既然該巷道是屬於供公眾通行的既成道路,公所就應該展現公權力,保障市民通行權益,並維護交通安全,他也籲請地主應理性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