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急診室暴力 縣警局長親至急診室宣導

鑑於急診暴力嚴重侵犯醫、護人身安全及影響公共安寧秩序,損害醫療品質,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朱宗泰親率刑大隊長曾順光、斗六分局長江慶斌等人相關人員,前往台大醫院雲林分院斗六、虎尾院區及成大醫院雲林分院急診室,指導急診室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人員作業等,避免急診暴力事件發生及預警機制等作為。
局長朱宗泰當面向醫、護人員加油打氣並指導急診室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人員以及急診室之診療區與候診區作業空間明顯區隔等安全設施,避免急診暴力事件發生及預警機制等作為。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去(2019)年醫療暴力事件共通報371件,暴力發生原因以溝通態度不佳、酒醉鬧事、不耐久候居多。為什麼急診室會是醫療暴力最頻繁的地方。

會到急診室都是亟需關心的緊急傷患,而患者跟家屬的觀念大都認為,送到急診室醫生就像神仙一樣可以馬上緩解患者身體不適症狀,但實際上急診就醫並非先到先看,而是按照疾病嚴重程度候診,這跟從小的教育「排隊」觀念完全不同,往往因為醫療行為認知錯誤,進而引發更大紛爭。

局長朱宗泰表示,營造安全的醫療環境,是全體國民共同努力的方向,唯有保障醫護人員安全,才能擁有更專業的醫療品質,在雲林縣更不允許醫療暴力發生。也再次提醒民眾,醫護人員人身安全已受國家制定醫療法第24條第2項及醫療法第106條保障,若毀損醫療機構或其他相類場所內關於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於他人之生命、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 ,妨害其執行醫療或救護業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