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區體育會恐涉偽造文書 陳亭妃:南市府勿以身試法

 立委陳亭妃日前質詢教育部、體育署,指「南區體育會」恐涉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在公文上,以自己為承辦單位,在「台南市體育總會」不知情下,列其為主辦單位,使得成立短短不到1年的「南區體育會」,相較其它體育單位爭取到更多預算,體育署應該查明真相。

陳亭妃指出,「南區體育會」去(108)年遭台南市體育總會報請社會局裁撤,同年11月竟又冒出另一個「南區體育會」,且此單位不在「台南市體育總會」編制之下,卻在近1年來,涉嫌偽造文書,申請體育署社區聯賽補助,主辦單位掛上「台南市體育總會」的名字,排擠掉真正所屬台南市體育總會的其他區體育會及單項委員會爭取經費的權利,爽領137萬補助款。

           
▲陳亭妃指出,南區體育會恐涉偽造文書等罪。
(圖/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南區體育會」恐怕不只涉嫌一項偽造文書。原本,陳亭妃希望南市府面對現實進行調查,詎料,南市府竟選擇配合演出,為特定人事掩護,陳亭妃說,申請體育署運動i台灣的預算計畫,是由南市府初審,也由南市府做最後經費核銷,以中央地方彼此尊重的原則下,中央不會否定地方政府的初審,沒想到,台南市政府居然將方便當隨便。

「還是現在台南市的法律改了?」陳亭妃怒斥,隨便把別人掛主辦單位都可以不用告知,況且還牽涉經費核銷,怎麼可以如此草率,讓市府監督初審、核銷的意義何在?這些可都是我們納稅人的錢。

南區體育會為了要替自己的錯誤找理由,直接壓扁、壓垮台南市體育總會體制下的區體育會及單項委員會,說是因爲別的區體育會及單項委員會不辦,所以他們才辦,說得很委屈,好像是台南市體育總會無作為,才不得不撐起辦社區聯賽的責任,但事實是如此嗎?

陳亭妃表示,「真的不能再繼續拗了,我只能說,這是我第一次碰到冒用別人的名字,竟還如此猖狂數落別人的單位。我可以舉證說明,當然也要請南區體育會立即向台南市體育總會道歉。

           
▲南區體育會在108年遭台南市社會局裁撤。
(圖/陳亭妃辦公室提供)

南區體育會不屬台南市體育總會體制內,恣意妄為將台南市體育總會放在主辦單位,又沒有告知,整起事件才爆發,關鍵點就是在南區體育會將仁德、關廟區籃球社區聯賽,安排在安南區海佃國中舉辦的那場,「一看就是有問題」陳亭妃說,仁德關廟與安南區的距離至少30分鐘以上,怎麼可能社區聯賽如此安排?重點是台南市體育處處長居然在現場,這種離譜至極之狀況,處長不但沒有阻止,還在現場幫忙張羅?

陳亭妃直接詢問台南市體育總會理事長吳志祥,你們當主辦單位,仁德、關廟區的籃球社區聯賽怎會跑到安南區舉辦,同樣地點(海佃國中)安南區體育會不是也有申請安南區籃球社區聯賽舉辦嗎?

吳志祥回覆,「台南市體育總會並不知情這個活動,更不知道自己被掛主辦單位,而且,南區體育會並不屬於台南市體育總會體制內的區體育會」。陳亭妃強調,南區體育會不止一個社區聯賽掛台南市體育總會為主辦單位,吳志祥表示,完全沒有被告知。

             
主辦單位掛上「台南市體育總會」,南區體育會爭取到不少經費。
(圖/陳亭妃辦公室供)

陳亭妃進一步調查,從台南市體育總會10月16日提供的資料顯示,南區體育會並不屬於台南市體育總會體制內的區體育會;南區體育會所承辦,以台南市體育總會爲主辦單位的社區聯賽,台南市體育總會完全不知情。

陳亭妃再次提醒台南市政府不要以身試法,刑法第二百十三條,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