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陷爐碴案惹議 環保局卻提油救火?

台南學甲非法掩埋爐碴案愈演愈烈,引起全國關注,日前立法委員陳椒華召開記者會,質疑台南市環保局在2015年的舊案誤導檢方,讓明祥馨負責人郭再欽獲不起訴處分,有瀆職圖利之嫌。台南市環保局卻以時空錯置、法令多次修改等理由,狡飾強辯,陳椒華提出說明並強烈駁斥,希望台南市長黃偉哲要勇於面對及承擔。

陳椒華指出,里長李新進在去(108)年4月1日向台南市政府檢舉,環保局竟遲至今(109)年8月25日,才正式以公文要求明祥馨清除3處農地上的爐碴,前後拖了1年5個月才要求清除,相較於2015年8月爆發的舊案,當年環保局可是要求明祥馨在當年9月4日前改善清理完成;陳椒華痛批,如此拖延,竟還敢稱「對於爐渣堆置案,以儘速完成清理為首要目標」?

         
▲陳椒華呼籲,台南市長黃偉哲別只會喊口號,拿出魄力嚴辦學甲爐碴案。
(圖/民眾提供)

「偵辦結果有因為違法行為而獲利情況,本府必將追繳不法利得」,陳椒華說,2015年即知明祥馨不法獲利2億元,南市府僅開出違法廢清法6000元,以及違反區域計畫法15萬元2張罰單,既然違法事實明確,迄今有追討不法利得嗎?

雖然舊案非在黃偉哲任內發生,但南市府表明「必將追繳不法利得」之時,請先追繳前案的不法利得,讓學甲鄉親、台南市民和社會大眾相信黃偉哲的決心。

陳椒華強調,由於檢察官對爐碴污染及相關法令的專業程度,不如環保局人員,當環保局以「工業區的不要緊」、「查無申報不實」、「堆置的是再利用產品級配粒料」的證詞,將污染爐碴硬辯是「粒料」,避重就輕,最後導致不起訴,難道不是誤導?陳椒華請台南市環保局拿出當時適用的法令說明。

台南市環保局強調105年舊案,工業區內填放的為級配粒料,並非爐碴事業廢棄物,陳椒華表示,她已出示google earth歷史衛星照片,顯示全程興業現址廠房建好之前,該地在2012、2014和2016年明顯有疑似填埋爐碴的證據,質疑全程興業2016年向台灣銀行貸款2.4億元是為了「蓋廠房來煙滅證據」,陳椒華請台南市環保局會同檢調前往開挖確認。

           
▲許多人對黃偉哲面對學甲爐碴案的態度及處理作為相當不滿,網路負評爆量。
 (圖/民眾提供)

陳椒華指出,期望強調「守護鄉土 義無反顧」的黃偉哲,能展現大公無私的精神,為了台南土地環境的正義、台南鄉親的殷殷期盼,能對學甲爐碴案牽涉的所有土地真正嚴查究辦,將不法業者繩之以法,受到應有的處分,並追繳不法利得,別讓市民鄉親訕笑台南是爐碴煉金術的犯罪天堂。

先前台南市環保局的回應如下,針對109年9月11日陳椒華「學甲貸款買地埋爐渣無本生意賺很大」記者會,環保局回應,台南市政府對於爐渣堆置案以儘速完成清理為首要目標,除要求盡速完成清理外,亦秉持依法裁處原則,本案已進入司法偵辦,若本案郭姓負責人經偵辦結果有因為違法行為而獲利情況,本府必將追繳不法利得。

陳椒華所提台南市環保局人員,於105年間於地檢署出庭發言有誤導辦案瀆職一事,環保局嚴正澄清,並對於委員不必要的揣測感到遺憾。環保局說明,105年本局人員至台南地檢署出庭作證,所為之證詞僅陳述當時稽查之結果與事實,並未誤導檢察官辦案。檢察官綜合廢棄物清理法及爐碴(石)再利管理方式等相關法令規定,依權責認定是否構成起訴要件,最終係由檢察官自行判定,非環保局所能左右。

            
▲網路上罵聲一片。
(圖/民眾提供)

記者會所指學甲工業區尚有土地亦遭埋爐碴,根據105年度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不起訴處分書記載,工業區中所填放的為級配粒料,並非爐渣事業廢棄物,倘若有具體新事證,環保局將會同市府相關權管單位展開調查,並和經濟部工業局釐清業者填埋及建廠時間,以認定土地運用方式是否符合規定。環保局再次重申,所為之處分一切依法行為,不論處分對象為何,一律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