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被認養之市有地放任不管 南市府遭批行政怠惰

台南市南區新都段一處由教育局管理的地,被陳姓女子違法占用,收容流浪狗,之後再借用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的名義向台南市教育局認養,日前遭舉報,未依認養契約規定,善盡維護管理之責,陳女亦未善盡妥善照顧管理犬隻,放任犬隻在外四處遊竄,甚至該處收容的流浪狗,多年均未依法植入晶片及施打狂犬病疫苗。     


▲教育局的認養契約,當初設置類別即載明「臨時停車場」。
(圖/民眾提供)

「教育局與動保處為該處之主管機關,竟推諉卸責、說謊狡辯、放任不管,嚴重行政怠惰」舉報者說,該處為文教用地,管理機關是教育局,多年前就被陳姓女子占用,開始收容流浪狗,107年才以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的名義,向教育局認養。

             
▲當時一名年輕男子行經該處,被狗從後面咬傷。
(圖/民眾提供)

但其認養契約設置類別卻是「臨時停車場」,被檢舉後,教育局竟辯稱是「誤植」,舉報者質疑,向市有地管理機關申請認養,管理機關須先派人至現場勘查,確認符合申請條件,才能訂定契約,莫非簽訂契約前,教育局沒有派人到場勘查?

舉報者指出,該處於107年被台南市動保處納管,動保處開始會將流浪狗送至該處收容,108年3月13日,該處收容的犬隻疑遭刻意放出,咬傷民眾,陳女一開始辯稱不是她收容的犬隻,見附近民眾指證歷歷,才坦承是她收容的狗;當天,民眾即向教育局反應,教育局謝姓承辦人員僅回「會派人關心」,之後完全不聞不問。

狗咬傷人事件之後,陳女仍然常將收容的犬隻放出來,這些狗都會追人、狂吠,甚至咬人,舉報者向動保處詢問,該處收容的流浪狗是否已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回說「都有打」,舉報者再問「每一隻都有打嗎?」,對方小聲說「都有打」。

舉報者109年7月親自前往動保處詢問,該處收容的犬隻是否已植入晶片?是否已施打狂犬病疫苗?動保處陳姓人員答稱「每一隻都有」。結果,109年9月4日上午,動保處至該處,為所有犬隻植晶片,民眾在現場問「之前不是說每一隻都有植晶片嗎?為什麼要說謊?」,動保處人員臉色鐵青,答不出話。

舉報者表示,台南市空地認養維護管理契約書合約中明文規定,認養者應善盡維護管理之責,但該處環境髒亂、垃圾任意棄置、惡臭四散,已明顯違反空地認養維護管理相關規定;曾向教育局反應,教育局回說,「惡臭、髒亂是環保局在管的」,然後就置之不理。而該處管理人任意將犬隻放出來,四處大小便,讓狗追人、咬人,收容之犬隻也未得到妥適之照顧,也明顯違反動物收容處所管理相關規定。


附近常見疑似該處收容的流浪狗
(圖/民眾提供)

舉報者指出,教育局為該市有地之管理機關,自簽訂認養簽約後,就放任不管,從未前往稽查過,讓認養者肆無忌憚,違法妄為;動保處也一樣放任不管,多年來未依相關規定為該處流浪犬隻植晶片、施打疫苗、做相關紀錄,完全未善盡主管機關督管之責;舉報者痛批,「擺爛、說謊、官僚,台南市政府嚴重行政怠惰」。

環保局局長謝世傑表示,環保局對髒亂、汙染環境,可前往稽查,並告發取締,行為人(認養者)不繳,就會對市有地管理機關裁罰,謝世傑指出,市有地管理機關應詳實稽查,若認養者使用情形不符契約規定,或有違法行為,即應取回。

動保處動物保護組組長周駿男表示,針對舉報者所舉報的事項,會深入調查釐清;教育局秘書室主任郭同杉坦承,教育局同仁回應不當,管理機關的確該負督管責任,近日儘速會同環保局及相關單位前往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