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員警涉嫌性侵少女 遭記大過調職

【台南新聞】台南市佳里分局1名員警因辦案而結識1名單親媽媽,竟涉嫌趁機性侵該名單親媽媽的女兒,24日下午,警方持搜索票及拘票拘提該員警,並移送檢方偵訊,訊後該員警以20萬元交保,警方25日召開考績會,將該員警記1大過調職。

據了解,該名佳里分局員警因辦案結識1位單親媽媽,進而認識該單親媽媽的女兒,該名員警與單親媽媽及其女兒,相互交換Line連絡,近日該名單親媽媽疑因工作不順,導致情緒不穩定,少女向員警求助並開口借錢,該名員警趁與少女共處一室時,涉嫌性侵少女,單親媽媽得知後,向台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報案檢舉。

7月22日,佳里分局防治組接獲社工通報,立即向分局長斯儀仙報告,分局長指示「不護短」,秉持「毋枉毋縱、依法究辦」原則嚴查,成立專案小組深入調查,並依法報請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通報家防中心。

台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劉修言日前接獲南市警局佳里分局,以及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通報,指稱該分局有員警疑涉性侵害案件,立即指揮該分局蒐證。承辦檢察官訊問被害少女後,於7月24日向台南地院聲請搜索票,並開立拘票拘提該名員警到案。

佳里分局亦於24日下午3時左右,依檢方指揮對該員警辦公室及相關處所執行搜索,並將該員警拘提,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訊,該員警雖否認涉案,但檢方訊後認被告犯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必要,24日深夜諭知具保20萬元,並待相關檢體檢驗報告完成後持續深入偵辦。

佳里分局指出,25日凌晨召開考績委員會,認涉案員警言行失檢,嚴重影響警譽,依警察人員獎懲規定,先予以記1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待司法調查結果,從嚴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台南市社會局指出,社會局於7月9日接獲通報,立即指派社工員進行了解,該案已由社工員陪同被害少女及家屬完成偵訊及驗傷,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後續社工員亦將針對被害少女身心狀況進行評估,提供創傷復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