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所長以「報廢」侵佔學校設備 宜大學生抗議要求解聘

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謝姓教授,在卸任所長前夕,將系所設備「報廢」後據為己有,最後認罪協商被法院以「業務侵占」、「業務登載不實」等罪嫌判決定讞。原本所、院教評會決議解聘謝姓教授,但校方卻要求從第一級所教評會「重審」,此舉引發學生不滿,今(14)日上午在學校門口拉布條抗議,要求「犯罪教師,退出校園」。

抗議學生指出,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前所長謝姓教授,於所長卸任前3日,濫用職權報廢系所總價值約200萬元器材,包含建築溫熱健康環境品質監測系統、雙頻道建築音響分析系統、網路儲存設備等具高教學價值儀器,以「假報廢、真侵占」的方式將器材佔為己有。此外,謝姓教授更為控制下任所長人選,竄改公文紀錄,讓自己屬意的人選當選下任所長。

宜大建研所所學會會長劉又瑄表示,謝姓教授經認罪協商後,法院以「業務侵占」、「業務登載不實」等相關犯罪事實於2020年5月12日判決定讞,成為宜蘭大學首位被刑事判決定讞的教師。校方從2018年得知此事後不僅消極應對,在三級三審制的教師評審委員會中,所、院均透過教評會決議解聘,校教評會卻以須再成立校級調查小組確認、需等待法律判決、起訴與判決法條可能不同等理由拖延會議決議,最終更在法院定讞後又再提出程序不符為理由駁回解聘提案,要求從第一級所教評會「重審」。

宜大建研所所學會、學生會、學生議會及多位學生自治組織成員今天齊聚校門口抗議,訴求「犯罪教師,退出校園,維護學生受教環境」。對此,校方表示,學校對於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謝教授司法案件涉及違反教師法等相關規定案,非常重視,惟因應新修正教師法已於109年6月30日施行,在修正施行前尚未生效之教師解聘、不續聘及停聘案件,均應依修正後之規定重新審議。目前正由該所及工學院依新修正教師法辦理中,校方將積極督促其辦理情形,學校對於教師的工作權與學生的受教權都非常重視,謝姓教授的行為是否「解聘」,仍需依照新修教師法的規定處理,校方將秉持依法行政原則,以求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