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清潔隊班長撞毀公務車 區隊長竟隻手遮天「蓋」下來

【台南新聞】台南環保局清潔隊西港區隊一輛3.5噸的公務車,去(108)年6月由前黃姓班長駕駛,將該公務車撞毀,因毀損相當嚴重,修復費用高昂,當時的邱姓區隊長疑是為包庇該黃姓班長,隻手遮天要將此事掩蓋下來,以不實理由想將該車報廢,結果遭人舉發,至今那輛公務車仍躺在西港區隊。

舉報者指出,西港區隊車牌DY-4495的3.5噸公務車嚴重損毀,係前黃姓班長駕駛該車將車撞毀,因毀損嚴重,修復費用高昂,前黃姓班長與當時的邱姓區隊長私交甚篤,邱姓區隊長為包庇黃姓班長,竟隻手遮天,想將該車報廢。

        
▲該車嚴重毀損。(圖/民眾提供)

據悉,邱姓區隊長以不實理由向上簽核報廢,108年7月2日,由當時的清淨家園管理科科長顏振羽簽准報廢,但事後邱姓區隊長遭人檢舉,科部才開始調查;前黃姓班長於108年10月被撤掉班長職務,但邱姓區隊長仍繼續交代他做事。

舉報者質疑,公務車屬公有財產,怎麼可以撞毀就當沒事一樣;而且,撞毀之後,該公務車自然無法出勤務,但依規定公務車每個月都需報公里數,不曉得邱姓區隊長是如何處理相關報表?況且,車子撞得這麼嚴重,是與車相撞?還是自撞?車禍發生當時有無報警?若有報警,科部怎會不知道?

環保局清淨家園管理科科長潘寶淑表示,該車是108年6月24日發生事故,據黃姓班長供稱,是為了閃躲路上犬隻,撞上電線桿,因車上未裝設行車紀錄器,當時也未報警,無法釐清車禍真相。

      
▲一輛公務車遭撞毀,牽扯出一連串行政疏失。
(圖/民眾提供)

經查,當時邱姓區隊長的確未依規定、未依程序處理,簽核報廢的理由也未如實陳述,整起事件是遭人檢舉才曝光,潘寶淑說,科部調查後,確認兩人相關犯行屬實,108年10月對兩人做出懲處,邱姓區隊長記申誡1次,黃姓班長記申誡2次,並撤掉班長職務。

依規定,公務車報廢需簽核,並說明理由,科部必須派人確認該車狀況,是否與報廢理由相符,但當時的清淨家園管理科科長顏振羽簽准報廢,竟未派人確認該車狀況,事後科部在調查後,亦未追究其相關責任,潘寶淑表示,這起事件將再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