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連續上班逾16小時 統聯客運挨罰百萬

新北市勞工局今天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雇主名單,共有281家業者。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佔了3成;而這次公布名單中,統聯客運、中華電信及上市公司一詮精密皆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依違規次數及違規情形,分別裁處罰鍰100萬元、50萬元及48萬元。

勞工局分析,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85家;其次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50家;至於使勞工超時工作,則有43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有48家。

勞工局表示,這次公布名單中,統聯客運、中華電信及上市公司一詮精密皆因使勞工超時工作,依違規次數及違規情形,分別裁處罰鍰100萬元、50萬元及48萬元。其中統聯客運未能妥適因應春節疏運高峰,導致抽查的7名勞工共計至少18次單日超時情形,甚至有使勞工單日工時達16.25小時及單月延長工時達100.18小時,且已是第10次違反,故處以罰鍰100萬元,並同時發函副知交通主管機關加強督導,以維護公共安全及勞工(駕駛)權益。

一詮精密則因經常性使勞工超時工作,且已是第5次違反,故處以罰鍰48萬元。另中華電信因辦理促銷活動期間(107年499專案)普遍使勞工超時工作,經媒體大量報導後,仍未採取改正行為持續違規,考量違法情節重大,且中華電信係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持股比例至少30%以上之泛公股事業體,資力顯具規模,當為一般私人企業之表率,更須設法履行勞基法所課予雇主法定義務,自應受較重之責難程度,故加重裁處罰鍰50萬元。

勞工局長長陳瑞嘉表示,勞基法罰鍰金額已提高至100萬元,新北市政府在109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百分之二十。以違規事業單位僱用勞工人數101人以上為例,如經檢查發現未依法計給勞工加班費,第1次違規的罰鍰金額,原則上將自4萬元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