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金」發放缺失,蔣市府應速予補救

文/夏學理

拋出《年花12億預算 北市敬老卡約16萬人從未使用》此一「敬老」新聞議題的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指出:年花12億的「敬老卡」,平均每年僅有1萬4千人曾使用。經她實地訪視後了解,從沒使用過「敬老卡」的16萬名長者,是因為行動不便,實在無法使用「敬老卡」,也就是說,「敬老卡」是一項看得到卻用不到的福利,擺明在歧視「行動不便」的北市長者!

就這個相對難得一見的「敬老」議題,筆者除了要向許議員致敬,也想在此同步呼籲蔣市府,應速予補救上(10)月「重陽敬老金」的發放缺失,以免讓超過4萬名的北市長者及其家庭,認為恢復發放「重陽敬老金」的蔣市府,是典型的「為德不卒」。

《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及下鄉南昌亭長,賜百錢,曰:『公,小人也,為德不卒。』」,其中「為德不卒」意指:「好事沒有做到底」。然何以恢復發放「重陽敬老金」的蔣市府,是典型的「為德不卒」,三點理由如下:

 

  1. 依北市府社會局的公告,自上(10)月12日起至本(11)月13日止(共33天),年滿65歲的長者,可前往設籍區公所公布之定點領取「重陽敬老金」(https://dosw.gov.taipei/cp.aspx?n=2AD02270ED65CBDD)。結果,區公所及里辦公室,竟將社會局公告的定點領取期間,大幅變更、縮減為「僅限於5天之內」。

以筆者居住之文山區為例,即莫名地限制長者,僅能在10月12(四)、13(五)兩日的上/下午(各2小時內),及10月14(日)、17(二)、18日(三)的下午(各2~3小時內),才能前往里辦公室領取「重陽敬老金」。而其中,又只有10月14日(日)是例假日。謹套用許淑華議員所指:從沒使用過「敬老卡」的16萬名北市長者,是因為行動不便。如此,行動不便、未聘看護的長者,其家屬若需工作,顯然就只剩下10月14日下午1~4點可前往里辦公室領取。而此,與北市府社會局公告的「自上(10)月12日起至本(11)月13日止(共33天)」的領取期間,根本就是大相逕庭、天差地遠。

 

      2.如若長者未能於規定之期限內前往里辦公室領取,則在本(11)月14日至12月11日間,長者雖可選擇於線上或親赴各區公所社會課填寫紙本申請書,以將「重陽敬老金」匯款入帳,但蔣市府卻又限制「敬老金」僅能匯入「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這豈不正是典型的「為德不卒」?只因為區區的銅板「匯費」,蔣市府就要讓名下沒有「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的長者看得到卻領不到「重陽敬老金」,這等「敬老」的心態,足稱為獨樹一幟的奇葩!

 

    3.北市府社會局於上(10)月初發佈有關「重陽敬老金」的新聞時,有媒體以《北市13萬長者未領重陽敬老金 12月開放親領》為題,特別強調「12月開放親領」,讓長者與其家屬,錯認「12月才開放親領」或「12月又開放親領」。而直至今日已近兩個月,並未見蔣市府出面澄清。

既然如此,蔣市府何不就順水推舟地把好事做到底,直接宣佈12月還有一次親領「重陽敬老金」的機會,讓超過4萬名的北市長者及其家庭,不會覺得蔣市府「為德不卒」,此般的知錯能改,豈不值得蔣市府即刻地起而行!?

(作者 夏學理教授 前臺師大發言人/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