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堪用」的「教師口語」表達能力,是不是造孽?!

文/夏學理

在《師培生「教師口語訓練課程」之研究》的論文摘要裡,研究者陳 雅如歸納其發現的結果包括:

受訪教授、國小在職教師與師培生咸認,「教師『口語訓練』課程」對師資養成極為重要。

任課教授與師培生皆認為,「教師『口語訓練』課程」屬於師資培育基本學科,應列為必修。

國小在職教師認為,國小教師應具備「正音」、朗讀及說故事的能力。

學年課「教師『口語訓練』課程」,對師培生「發音原理與說話」有明顯的助益。

除了上述的研究發現,陳雅如也同時歸納出所謂的「教師口語」,主在於提升、強化如下的四種口語素質能力:

一、教師能正確運用語音的規律 - 能充份掌握「發音原理與發音方法」;掌握聲母、韻母、聲調、音節、音變的規律。

教師能「正確」運用口語表述的規律 - 能充份運用發聲技巧、基本表達技巧、朗讀技巧、態勢語技能的能力,掌握思維品質、心理素質培養等方法。

教師能「正確」運用不同口語表達方式的規律 - 包括掌握朗讀、解說、演講、交談、辯論、主持人藝術等口語表達規律。

教師能「正確」運用職業口語的規律 - 能充份把握教師口語的特點,正確運用教學口語的技能,正確運用教育口語的規律。

綜合以上研究發現,以及陳雅如對「教師口語」能力的四項歸納,一名稱職的教師,實需在其設計的教學情境與課程活動裡,透過「準確合宜」的發音,達成傳道、授業、解惑之教育基本目的。

惟荒誕的是,身為「師資培育」的龍頭大學 - 臺師大,竟無稽地以「加發」50%課酬(若是新開課程,還可額外申請教材補助款)的「利誘」手段,獎勵教師們改以「臺語、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馬祖語、臺灣手語」進行課程講授!這等「有錢能使鬼推磨」、以「新臺幣」重賞「非國語」的病態意識、一昧只求教師不要再使用「國語」教學,而不在乎其「非國語」的發音與用詞,究竟有無符於「準確合宜」的「教師口語」標準能力,凡此種種,到底是屬造福!?亦或造孽?!

本(3)月17日,臺師大舉辦「非國語」授課經驗分享會,一位來自「香港」的黃姓教師夸夸強調:他以「全台語」開設了包括「基礎商業資料視覺化與溝通」等兩門課程。他認為:「教師的授課語言程度,『堪用』於課堂口語即可」,「課程中若遇到專有名詞尚無台語翻譯,可先用英語、華語做解釋」,「以『中文』做教學投影片(PPT)」。這種脫褲子放屁式的自我安慰,絕無可能在香港的大學出現!筆者即曾於要求「全英語」教學的香港公立大學授課,如果「教師口語表達」只是「堪用」,且專有名詞還得透過其他語言做解釋,那麼,香港教師的下場,就只會是「仆街」,誰還給你「加發」50%的課酬,以及可額外申請教材補助款的莫名福利!

(作者為臺師大教授/前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