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遴選已「病入膏肓」了嗎?

文/鄭文嵐

從行政院教改會喊出「教授治校」之後,台灣的校長遴選「熱火」就從大學往國中小校園延燒,民國88年國民教育法修訂後確定國中小校長的遴選機制,國教法只做原則性的規定,技術系的細節則讓各縣市「因地制宜」,但在台灣「逢選必亂」的政治氛圍下,原有的「遴選精神」幾已蕩然無存,反而政治選舉的惡質選風把純淨的校園搞得烏煙瘴氣,每一年遴選的「花邊新聞」總不會缺席,像日前新北剛獲遴聘的校長就被爆料出「六年前的緋聞」,儘管教育局長出面澄清,但一池春水被攪渾已是不爭的事實;因各縣市的校長遴選委員會運作方式各有考量,我實在難以對外縣市的作法能多做置喙,但是身為宜蘭縣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最原始的擬稿人,(我87考上年教育廳最後一次辦理的校長甄選,在豐原教師研習中心儲訓後,被宜蘭縣政府以一紙行政命令調至教育局行政實習,還沒分發出去就逢國民教育法修訂,那時還銜命草擬宜蘭縣的校長遴選作業要點,所以我該是我們那一期唯一一個,不是靠分發而是參與遴選才擔任校長的人),對宜蘭縣的校長遴選自然比多數人更關注,但隨著「利益團體」及「政治勢力」的介入,遴選要點也不斷地修改,到後來與原始版本相較幾已「面目全非」,我自己更是被修理的「體無完膚」,最後選擇了「提早退休」,儘管遇到那麼多挫折,但我還是尊重整個遴選制度,更不曾為文對此有所不滿或批判,只是因失望而愈來愈「冷眼旁觀」罷了。

然而幾天前某校的一則通告在教育圈裡傳開,「各位同仁日安辦公室有000候聘校長與大家分享的咖啡和茶葉蛋歡迎到辦公室享用喔」,當收到這則訊息時,我的心情只能以「痛心疾首」來形如,以前偶爾可以聽聞有人在拜會「相關人士」(不見得是「遴選委員」)時會帶著一點「伴手禮」,我個人雖不以為然,但在社會的人情世事上還可以「理解」,但到學校公然「送東西」這真是頭一遭聽聞,有校長問我這算不算是「賄賂」,我只能回說「敗壞校長遴選風氣莫此為甚」,心裡也想這個候用校長如此「廉價」的討好,難道認為這些老師的「人格」就只值「一杯咖啡和一個茶葉蛋」嗎?(如果我是這個學校的老師,我會覺得這是對我個人的「侮辱」)當然也有人以這是二月下旬的「舊事」,來替這個候用校長「開脫」,但如此毫不避諱的做法,難道不更凸顯其心態的「膽大妄為」?再說「對或不對」難道會因為二月或五月而有所不同嗎?也有人說那是陪他去拜訪那個「朋友」的個人行為,並不是這個候用校長授意的,這種推託之詞實不值識者一哂,如果他心裡有一點點「不宜」的念頭,難道不會出言「制止」,恐怕他也是「順水推舟」吧!還有一點我真的沒法理解:他這個「朋友」四年前為了興中廢校案,當時與他還是站在「對立面」,如今卻陪他奔波拜訪而「甘之如飴」,甚至在某一場合還公開宣稱:「如果他沒選上,我得『切腹』了」,儘管是玩笑話,但似乎告訴旁人他們有「過命交情」,到底是什麼因素可以讓他們彼此「一笑泯恩仇」,並進而變成「肝膽相照」,恐怕只有他們二個人才心知肚明。

過去縣內對校長遴選的批評,經常歸罪於教育處的「不作為」甚或「包庇縱容」,對此我有時還會替教育處「叫屈」,而學校浮動委員想「強勢主導」,那只能說他們對遴選精神與制度的不了解所致,另對前二階段出現「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現象,我以校長過來人的身分也能「感同身受」,至於拜訪學校或相關團體以陳述個人理念,我也從反對到接受,唯獨對「送禮」這種「類賄選」的行為,至今我還是期期以為不可,所以看到這則學校的通告,我的憤慨自是可想而知,所以首度對宜蘭的遴選為文批判,對我也是「勢所必然」;認識我的朋友或許聽過我最喜歡的一句話:「一念為己,成就有限,一念為人,廣結善緣」,今天沉痛地寫這篇評論,只是對遴選風氣敗壞的感慨與氣憤,我寫出來難免會「得罪人」,(至少這個候用校長的那位「朋友」,我跟他也是朋友關係,只是恐怕以後我就要失去這個朋友了),但我問心無愧,絕對沒有人可以指出我有任何「私心」在,我沒有什麼了不起,我也經常犯錯,我只要求對得起自己的教育良知,也對得起恩師賈馥茗老師對我的期許,我只不過是「做我能做,做我想做,做我該做」如此而已。

(作者為國中退休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