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客談】 「打架換局長」VS.「中研院重罰15萬」 輕重之間學問大

不比較不知道,一對照嚇一跳!在這個雙標社會裡,事事光怪陸離、暗藏玄機,看似不相關的事情若是放在一起來對比,就會發現其中奧妙。

台北市松山分局去年4月發生黑衣人闖入中崙派出所砸毀電腦事件,外界稱「松山之亂」,時任分局長林志誠事發後火速遭北市警局降為勤務指揮中心主任,他認為自己當時是受脅迫才簽署自願降調同意書,去年5月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保訓會日前認定原處分於法不合,將原處分撤銷,警政署須於4個月內將林志誠回復相當於原職的職務。

其實,在警界,一出事就拔官降調的比比皆是,別說不公平,不合法的也所在多有;台北市長柯文哲剛上任就三把火,「恐嚇」當時的信義警分局長李德威:「再有法輪功被打,我就把你換掉!」之後又因內湖漂流木案大發雷霆,即使尚未釐清法律責任,依然大展官威痛罵內湖分局長張夢麟,並要求警察局長邱豐光把張「拔掉」。

還有經常震怒的行政院長蘇貞昌,因為憂心國事,為了挽救執政黨施政無方而毀損崩壞的社會治安,推出「打架換局長2.0」,一舉拔掉高雄、台南兩名市警察局局長;更不要說其他因為部屬酒駕、貪瀆等涉法事項而慘遭連坐處分、痛失主管職務的中階、基層幹部,三不五時就出現派出所所長被同人拖累而黯然下台之悲劇。

再來看看另一則消息,中央研究院基因體研究中心P3動物實驗室人員確診COVID-19感染事件,經過疫情指揮中心「詳細檢視調查」,決議依法「重罰」新台幣15萬元。兩相比較之下,就知道「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遵循官大學問大模式,對中研院事件高舉輕放。

試想,堂堂中研院發生低級疏失,嚴懲重罰的結果也不過是15萬元罰款,相對於警界的所長、分局長、局長等幹部動輒要賠上一生仕途,實在雲泥之別。不過仔細想想,人家中研院直屬總統府,怎麼可能需要負責呢?用「負責」來苛求總統府層級,簡直是一種侮辱。

之前有獅子會聚餐,因為成員未戴口罩,照片PO網後,指揮中心就開出每人3千元罰單,在場18人合計5萬4千元;一般民眾如果違反防疫規定,也要面臨6萬到5百萬不等的罰款,甚至還要面臨有期徒刑之訴。

再看看中研院15萬元的「重罰」,確實讓人感到非常沉重。所以,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奉勸大家還是好好讀書吧!如果不讀書,那至少要懂得「政治正確」,知道了吧!

(作者為筆耕墨耘的文字工作者,堅持在紛擾塵俗中發不平之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