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遭勒贖並殺害棄屍 雲桃彰檢警查獲黎等五嫌犯

(觀傳媒雲林新聞)【記者蘇榮泉/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於9日接到桃園市警察局通報,指引針對一宗外籍移工,名為武姓男子(越南籍,1989年出生),遭到勒贖和據稱遭到殺害的案件。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立即指派檢察官顏鸝靚指揮調查,並協同桃市中壢分局、桃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臺西分局、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移民署桃園專勤隊、雲林專勤隊進行聯合調查。11日晚間,經過偵訊,確定黎姓男子等五名涉嫌犯罪,包括勒索和故意殺人,因犯案嚴重且涉及滅證和逃亡風險,已向雲林地方法院申請羈押。


▲檢警掌握嫌犯所在地點後,大批員警於10日執行搜索及拘提,將黎姓男子等五位犯嫌逮捕到案。
(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啓仁指出,本案經調閱相關資料,掌握嫌犯所在地點後,於同月10日執行搜索及拘提,將黎姓男子(越南籍,男,82年次)、阮氏女子(越南籍,女,78年次)、黃姓男子(越南籍,男,78年次)、武維姓男子(越南籍,男,86年次)及國人許姓男子(男,86次)等人緝獲到案,經本署檢察官於11日晚間偵訊後,認為黎嫌等5人,涉嫌刑法第348條第1項意圖勒贖而擄人且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遂透合利發營造有限公司、杬田營造有限公司出動挖土機,於同月10日、11日進行大規模開挖。
(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經過進一步調查,發現黎姓男子和阮氏女子為戀人。阮氏女子透過網路認識了在桃園工作的武姓男子。該案發生在2014年3月初,黎姓男子等人企圖對武姓男子進行勒索,先是讓阮氏女子誘騙他到雲林縣斗六市,然後強行綁架他到雲林縣四湖鄉的工地,並透過視訊威脅他的父親支付約2億越南盾的贖金。儘管得到贖金,他們並未放人,反而將他轉移到褒忠鄉的汽車旅館,再次要求更多贖金。期間,他們使用衛生紙和膠帶封住他的口鼻,導致他死亡,並將他的遺體埋在褒忠鄉台糖公司的甘蔗園。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遂透合利發營造有限公司、杬田營造有限公司出動挖土機,於同月10日、11日進行大規模開挖。
(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於本月10日緝獲黎嫌等犯嫌後,渠等指出埋屍在甘蔗園,由於甘蔗園面積廣大,且黎嫌等犯嫌無法指出正確位置,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遂透過雲林縣政府聯繫平日配合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之合利發營造有限公司、杬田營造有限公司出動挖土機,於同月10日、11日進行大規模開挖,於11日下午發現某具大體,經指紋比對後,確認為被害人武姓男子。本案後續將進行相驗及解剖,釐清被害人正確死因。

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戴文亮強調,這起案件顯示,無論案件涉及哪個國籍的被告或受害人,檢察署都會嚴格且迅速地進行調查,確保外籍人士在台灣的工作、生活、財產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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